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日續審《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將其法案名稱修正為《集會遊行保障法》,並且取消相關罰則,真正落實「保障」之精神。民進黨立委顧立雄更在會中表示:「真是一個劃時代的法案」。

內政委員會12日審議《集會遊行法》,除了將修正為「自願報備制」外,並且還刪除現行的所有罰則。民進黨立委、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受訪表示,這部修正草案為《集會遊行保障法》,並且全面刪除其罰則,目的是希望保障人民有集會、遊行及結社自由。

陳其邁還提到,將免除其刑法上的罰則,用行政法來執行,讓行政機關來「阻卻違法」,防止暴力還達到刑事執行階段,以此避免緊急危難。不過,針對時代力量要求刪除《集會遊行法》第5條「集會遊行禁制區」之規定未達共識,因涉及國家元首安全顧慮,並需要全面性考量,將保留至朝野協商後再議。

最後陳其邁在宣讀審議結論時提到,此案已在立法院審了20年,比起過去來說,顯然有大幅進步,代表人民的時代將來臨;顧立雄也感慨的說:「真是一個劃時代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