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牙國際法庭即將對菲律賓提出的南海案進行裁決前夕,中國外交部近來努力與東南亞各國重複遊說《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希望據此解決南海紛爭,與越南、菲律賓態度不同,距離中國較遠的馬來西亞率先響應中國,大馬外交部10日宣布,與中國同意通過《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解決南中國海相關課題,以及加速完成「南海行為準則」。

根據「馬新社中文網」報導,大馬外交部長拿督斯里阿尼法指出,他與中國國務委員楊潔篪在會上達成這項協議。他表示,雙方還討論包括中國漁民闖入大馬海域等議題。

據報導,今年3月有約100艘中國註冊船隻被發現闖入大馬南康暗沙附近海域,一度引起中、馬關係緊張。斯里阿尼法表示,儘管2國不是鄰居,但共用南海,加上地區重疊,此類情形也發生在大馬與印尼之間,所以,「我們承諾會通過《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解決所有的課題,同時加速完成南海行為准則」。

所謂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簡稱DOC)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協會10個成員國,於2002年11月共同簽署的,根據維基網站資料,內容包括有關各方承諾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它們的領土和管轄權爭議,而不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各方承諾保持自我克制,不採取使爭議復雜化、擴大化,包括不在現無人居住的島、礁、灘、沙或其他自然構造上採取居住的行動……。

台灣並未參與該宣言的簽署,也拒絕承認該宣言。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