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使電信產業邁向自由化,行政院會5日通過匯流五法。NCC主委石世豪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匯流五法捨棄一切僵硬管制規定,用「抓大放小」的精神集中有效管理問題。他強調,該法是讓產業回到健全情境,不受政治爭議而裹足不前,「這產業不斷發展,難道還要巨人穿小鞋嗎?大家都健步如飛了,還要纏小腳嗎?」

匯流五法包括:規範底層基礎工程建設的「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規範中層平台業者的「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管理條例」、「電信事業法」與規範上層內容業者的「電子通訊傳播法」。

對於重大併購案的防弊機制,NCC主委石世豪指出,近年旺中案等每個個案都有高度爭議,是因為現行法規本來就殘缺不全,匯流五法捨棄一切僵硬管制規定,「黨政軍一股都不行,所有人都知道不合理。」新法會針對問題本質設計更動態管理的規範。

石世豪強調,這是個典型跨境、跨域、不斷成長的產業,應該用「抓大放小」的精神集中有效管理問題,而非不分大小殺無赦,掐死產業發展契機。

有關國會溝通,石世豪指出,他已經與民進黨立委、智庫交換過意見,都獲得正面回應,他強調,匯流五法是讓產業回到健全情境,而不受政治或個別業者商業利益而裹足不前,「這產業不斷發展,難道還要巨人穿小鞋嗎?大家都健步如飛了,還要纏小腳嗎?」

至於新政府即將上任,石世豪表示,他們會全力協助交接,不過,NCC這10年的經驗都在匯流五法裡,不需要再重新開始,如果未來每個人都要摸索3年才提出這個產業的解決方案,並非全民之福。

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現有法規與產業脫離太久,匯流五法是劃時代、具前瞻性的法規,至於NCC主委石世豪任期到7月底,有充分時間與新政府溝通。

匯流五法草案將全盤翻新電信法與廣電三法的傳統法制框架,重要變革如下:

一、電子通訊傳播法:捍衛多元、自由、平等的網際網路基本價值,具體化網際網路參與者權利義務關係,並建立商業電子訊息基本規範。

二、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鼓勵自由建置電信網路,提高頻率使用效率,鬆綁射頻器材流通,同時兼顧網路安全與電波秩序。

三、電信事業法:摒棄現行電信分類管制,以登記取代多重許可,減少政府干預營運,鼓勵電信多元發展,同時針對市場主導者特別管制,以維護公平競爭。

四、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管理條例:打破電信與有線電視跨業限制,鼓勵參進提供人民多元收視選擇。

五、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服務提供事業管理條例:頻率使用、營運合作各方面,增加無線廣播電視經營彈性,引進頻道自律與公眾評價機制,平衡傳播自由及視聽權益維護,並促進公共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