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浩鼎案,中研院長翁啟惠21日清晨移送士檢複訊後,改為被告,上午6時許被諭知限制出境,成為中央研究院長任內遭列為被告並限制出境的第1人。

士林地檢署20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7路搜索中研院長行政辦公室及基因研究中心、翁啟惠住處、潤泰集團子公司等處,帶回相關資料;並約談翁啟惠夫婦、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浩鼎財務經理張穗芬、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Alpha大股東耿重萱等11人。

中央社報導,翁啟惠、張念慈等人21日清晨2時許進入士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認為翁啟惠涉犯貪污、背信等罪,但無羈押必要,上午6時許諭知限制出境。此外,檢察官也諭知張念慈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張穗芬50萬元交保。

目前檢調追查浩鼎案,全力清查相關人士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也將釐清癌症專利技術移轉時,浩鼎是否涉嫌將股票私相授受給翁啟惠或翁的女兒翁郁琇。

由於翁啟惠在立院備詢時坦承,他曾是浩鼎母公司、美國Optimer Pharmaceuticals公司的創始股東,女兒名下持股本是要給他的,只是讓給女兒認股,「這些錢是我們的。」並稱女兒認股的9300多萬元,是他們夫妻贈與的。檢調日前傳喚協助賣股的營業員,發現翁的女兒在2012年浩鼎一上興櫃後,就簽署委託書,授權父母全權操作買賣股票,檢調懷疑,翁啟惠曾是浩鼎美國母公司股東,中研院卻「湊巧」技轉給浩鼎,而翁過去又未對外說明女兒持有浩鼎股票,還可以全權操作該股票,因此懷疑翁以女兒當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