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19日表示,18日晚間已與中方以電話確認雙方人員會晤的時程,訂於20日上午率團赴中國共商肯亞案、馬來西亞案等涉及兩岸且跨第三地犯罪之處理方式。團員包括陸委會、海基會、刑事警察局代表等10人。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此行目標是進行人道探視,並協商帶回台灣嫌犯、相關卷證,不過,他也強調,以過去經驗不可能一次就能談成。

法務部表示,協商團20日上午08:05在桃機搭乘華航CI-511班機直飛北京,預定抵達時間為上午10:55。

針對肯亞案,法務部表示,朝「共同偵辦」的方向協商,肯亞案所有台籍嫌疑人均已遣送中國,可採取2011年間菲律賓案模式,由我方檢察官赴中國共同偵查蒐證,再研議台籍被告及相關卷證一併移回台灣偵查、審判事宜。

針對馬來西亞案,法務部表示,朝「分工合作」方向協商,馬來西亞案的台籍及中籍嫌疑人已分別遣送兩岸,由雙方檢察官各自偵辦己方嫌疑人部分,並交換證據資料,交叉勾稽,相互協助,完成己方偵查審判程序。

法務部表示,兩岸就未來均有管轄權之犯罪,依其類型不同,建立不同之處理模式,以利雙方共同打擊犯罪之能量充分發揮。此行並希望探視目前在押之肯亞案台籍嫌疑人,了解其身心狀況、所處環境,以及其他人道關懷、法律扶助等事項,並由陸委會、海基會等機關(構)共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