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魏先生因為持有228文獻資料,遭憲兵隊強行搜索家中,並帶走文件,雖然國防部7日強調,民眾販售所獲得的公文檔案,尤其是機密文件,有影響國家安全之虞,且有涉法之嫌。但國防部保防安全處副處長詹國毅7日又說,魏先生所擁有的文件,依法來說,已「視同解密」。

國防部上午聲明指出,民眾販售所獲得公文檔案,尤其是機密文件,有影響國家安全之虞,且有涉法之嫌,理當主動送交文檔產製單位或警方處理,公開上網標售之行為,極不足取,其動機、目的為何,社會應有公評。

不過,詹國毅表示,魏先生所取得的3份228文件中,原本有2件是機密,1件是密,但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依規定2年內如未依權責重新核定即解密,因此,魏先生持有的文件已「視同解密」。

至於這些文件如何處理,詹國毅說,機密文件到一定年限後,即進行銷毀,該批文件則是列為銷毀文件中,可能是在銷毀時流出;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則強調,類似文件最好交給警察單位或是國軍單位,不應持有、私藏或是公開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