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9日正式開議,時代力量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提出黨版《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除了訂定交接相關規定外,執行黨主席黃國昌也特別提到,黨版條例草案特別規範立法院設交接監督委員會、仲裁爭議法案,鑑於目前交接期過長,時代力量也特別在草案中規範,交接期逾60日者,現任總統與候任總統經過商議,獲得全體立委3分之2同意後,得提前其卸任日期。

黃國昌指出,黨版《交接條例》草案中,重點在於設立總統副總統當選人辦公室辦理交接事務,所需經費由主管機關總統府編列預算支應;立法院則在交接期間得由院長召集設立總統副總統交接監督委員會,委員11人,由各政黨比例分配之,但每黨團至少1人,得請求各行政機關到會備詢或提出書面報告。

在總統當選人與聞國政方面,除國安機關應向當選人報告情資外,當選人得請求現任總統及行政院長提供中央行政機關進用之政治任命人員名冊及公營事業、具官股之民營事業、政府指派代表出任之社團法人等董事、理監事名冊,以利總統當選人了解。

在看守期間政務推動方面,黃國昌說,有別於民進黨版《交接條例》規範,總統當選人認定為爭議性政策命令預算,均應暫停執行,時代力量版則是指出,當選人若認定為爭議法案,但遭現任總統拒絕者,經由立法院院會討論決議後,才暫停執行,避免純粹以當選人意志為主,產生爭議。 

黃國昌說,最大問題是交接期間過長,因此,時代力量特別訂定,預定交接期間逾60日者,經現任總統、副總統與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商議,並獲得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後,得提前期卸任知其日,當選人則於同日宣誓就職。

不過,黃國昌也坦言,若現任總統不願意與當選人商議,黨版草案也未規範強制下台機制,「不願意就沒辦法」,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則說,該條例訂定,是希望政治人物,特別是總統馬英九及總統當選人蔡英文,發揮政治智慧處理問題。 

不過,由於國民黨團對於《交接條例》看法保守,甚至提出要經過公聽會等程序再行立法,媒體詢問,是否能趕在520前立法?黃國昌認為,本案不是今天才碰到的問題,而是從2008年一路討論至今,「辦公聽會是好事,但不會因為辦公聽會,就來不及在520前通過」。他強調,在看守政府期間,最重要的角色就是立法院,未來應亟需解決爭議問題、並將重大法案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時代力量也會盡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