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公司因政府4大基金擁有該公司2.88%股權,受限於黨政軍條款、不得經營廣電媒體。但該公司卻透過以債作股方式,併購中嘉有線電視。對此,民進黨團4日上午要求經濟部投審會,應立刻停審此案。而列席的經濟部次長沈榮津及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則承諾,在未釐清疑慮前,不會將中嘉案提交委員會審議。

根據經濟部所提的「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案」專案報告,現有的中嘉有線電視系統(包含吉隆有線電視公司等12家)是由私募股權基金安博凱(MBK PARTNERS)於20075月經投審會核准,透過投資人馬來西亞商EVERGREEN JADE SDN. BHD. 及馬來西亞商GOODWILL TOWER SDN. BHD. 投資國內事業安順開發公司及博康開發公司;最終轉投資中嘉有線電視系統。

至於目前的併購案,則是美國上市公司摩根史坦利公司(MORGAN STALEY)透過荷蘭商NHPEA CHROME HOLDING B.V.,於2015731日向投審會申請匯入新台幣331,2336,000元作為股本,認購投資事業投勝公司增資新股的33,1233,600股,再結合本國法人廣欣伍公司現金增資新台幣226,022萬元,及遠傳電信公司認購不具股份轉換性質公司債新台幣1711,643萬餘元;以及國內銀行貸款518億元,合計約新台幣745億元。所得之資金用以購買馬來西亞商EVERGREEN及馬來西亞商GOODEILL及國內法人盛開公司所持中嘉系統股權合計約新台幣3206,720萬餘元;其餘款項支應重新辦理原國內投資架構之銀行借款。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4日表示,未釐清疑慮前,不會將中嘉案提交委員會審議。圖:林朝億/攝。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此案去年87日送審後,除NCC外,各單位已經回覆審查意見了。在公平會部分,去年1230日委員會決議附加負擔不禁止其結合;NCC是於今年122日辦理過公聽會,127 日委員會決議附帶同意此案,NCC於荷蘭商NHPEA公司同意履行20項承諾後,許可此案股權轉讓。

投審會報告指出,將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投資人申請投資負面表列限制投資之事業,應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或同意。投審會將等NCC回覆審查意見,並參考各界意見後,依法審議、嚴格把關。

不過,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認為,投審會審議此案應該考慮法律衡平性;遠傳用這種迂迴方式迴避法律規範,他要求投審會審議此案應該考慮到當初黨政軍禁止條款的立法宗旨。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遠傳為了取得中嘉60%股份,弄了很多巧門,政府要不要容許財團可以運用巧門來取得影響台灣輿論市場的中嘉。遠傳透過摩根史坦利成立一個「人頭公司」,而這家公司的資金大部分都是在台灣募資,大部分資金來自銀行貸款。這跟當年頂新集團購買101大樓一樣,錢都不是他們出的,但控制權卻在他們手上。他要求520前,投審會必須停審或駁回此案。

民進黨立委顧立雄也表示,此案應先釐清投審會的審查密度。公平會當初不禁止結合時,是以遠傳不會介入中嘉的經營;但投審會審議時對於公平會曾考量遠傳還是有可能性介入中嘉經營時,投審會會不會進一步要求遠傳或結合雙方做出具體的承諾?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此案審議需召開公聽會,但大家卻質疑NCC開的公聽會是「虛的」;行政程序法對於公聽會召開有一定規定,投審會會不會針對NCC召開的公聽會進行審核?第三、有線廣播電視法禁止黨政軍經營,投審會要不要進一步考量NCC的決議,是否可能脫法,甚至在最後遠傳有可能以債換股、實質控制中嘉呢?

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則質疑,資金來源疑似涵蓋中資,美商摩根史坦利亞洲私募基金背後有10%股權來自中共國務院主導的人民銀行投資的公司。

民進黨立委蘇治芬表示,NCC委員任期今年7月就到了,為什麼要趕在這個時間點啟人疑竇,「NCC是不是媒體的買辦人,我們不容許任何形式或實質上,有任何的對價關係」。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則質疑,此案背後有高人指導,馬政府全力護航。在國會選舉完後,NCC馬上加快腳步審查。他提出根據公司法第369條第2項「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亦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這就是廣電法裡的「直接或間接」投資有線系統的概念。在公平會對於實質控制都有疑慮下,NCC怎麼會沒有疑慮,不去問遠傳公司對中嘉公司會不會有實質控制呢?民進黨要求NCC必須實質審查,投審會是最後實質把關機關,不能以看起來沒有中資,就通過此案。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質疑,中嘉所做的一些允諾負擔,例如「持續製播具有地方風土民情相關之節目及報導當地居民之主要節慶活動等,並且將製作數位生活教導或介紹的節目,讓收視戶能藉由節目簡介縮短數位落差」,這是「作文比賽」,未來中嘉如果沒有執行,NCC也無從判斷。而公平會、NCC的罰款根本太低。違背公平會禁止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跟上游母公司購買頻道等罰則,罰款僅是新台幣20-5000萬元,NCC的相關罰則是20-400萬元,相對於這個案子的交易金額高達7百多億,根本是小刀。

張銘斌答覆時針對遠傳的 171億元以債作股表示,這是不可轉換公司債,不可以直接轉換成股份。至於摩根史坦利基金10年前的確曾經有陸資投資,持有10%股份,但這部分已經陸陸續續出清,最新持股1%的股東名冊裡並沒有陸資。

張銘斌表示,投審會審查程序,會先有一個工作階層的「書面審查程序」,會先送給相關單位做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相關審查如果有爭議,我們就不會提到委員會」。委員會基本上採共識決,總共有各部會副首長及北高2市局長組成的委員會,「如果有任何委員反對,基本上就沒辦法通過這個投資案」。至於處分部分,依照外國人投資條例第18條規定,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及要求,罰則最重是撤銷投資案。

顧立雄則要求投審會承諾不會因為公平會、NCC已經做出決定後,就說尊重公平會、NCC;一定會再進一步把關,經濟部次長沈榮津及張銘斌答覆時都點頭稱「對」。

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表示,各單位意見回來後,會針對新國會新民意關心的問題,要求各權責單位還是先釐清;先一個工作小組要求釐清,「如果沒有釐清的話就不會進到委員會來」。

不過,王定宇則表示,根據遠傳財務長尹德洋公開講,為什麼要繞了一圈呢?這樣迂迴就是為了迴避台灣的黨政軍條款;其次,一旦黨政軍限制被拿掉,他們會立即以債換股,購入中嘉的股權,擺明了就是要控制中嘉、玩弄這個國家的法律。

顧立雄表示,一個遠在荷蘭成立的的控股公司為了就是併購中嘉,他資金的全部來源就是遠傳,他會不碰中嘉任何人事案、會沒有遠傳的影子嗎?

張銘斌表示,以債作股的問題,是不是形同可轉換公司債,會請公平會、NCC釐清。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表示,民進黨團對於此案脫法行為是否違背立法意旨有強烈疑慮,黨團的決議就是69位委員一致強烈要求投審會停審中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