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哈姆地區法院25日判決亞馬遜線上商店「分享」功能,也就是鼓勵顧客分享商品連結給他們相識者的功能不合法。這個判決維持了下級法院的判決。

根據路透社25日報導,亞馬遜「分享」(share)功能邀請他們的顧客透過電子郵件(e-mail)、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或圖像社群網站Pintrest來分享線上商店的商品。

法院週一表示,透過電子郵件分享商品,但未經寄送對象同意的行為是非法的。德國哈姆(Hamm)地區法院,確認了阿恩斯貝格(Arnsberg)下級法院的見解,認為這種行為是「不請自來的廣告,和不合理的騷擾」。

這個案件是由亞馬遜的競爭者向亞馬遜的零售商提起訴訟。

亞馬遜並未立即回應對本案的看法。

在這項判決之前,德國最高法院本月稍早判決一個類似的案件,也就是認定臉書鼓勵使用者推薦他們的相識者使用這項社群媒體網路的功能不合法。

德國消費者組織聯盟(Federation of German Consumer Organizations,VZBV)是向臉書提起訴訟的原告,他們已經表示,這項判決將影響在德國其他使用類似廣告形式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