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組織「現在就要平等」(Equality Now)於25日發表1篇報告,指出全世界超過1/4的國家在法律上歧視女性。許多國家的法律規定,女性嫁給外國人將喪失本國公民身分,從而被剝奪工作權、受教育權以及其他福利;也有的國家會在女性離婚或喪偶後,剝奪其本人或子女的公民身分。

這份報告指出,這些女性一旦喪失公民身分,意味著無法取得護照或工作證、無法到公立學校就讀,並且面臨被驅逐出境的威脅。這也使得女性被迫繼續受虐的婚姻。她們一旦離婚,也無法打贏官司,得到孩子的監護權。

報告中提到,有歧視女性法律的國家多達53個,其中20個在沙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區,另外16個在中東和北非。

另一方面,報告也指出,同樣與外國人通婚,許多國家對於女性的權利保障比對男性更少。

在巴哈馬、巴巴多斯(Barbados)、模里西斯(Mauritius)等國,女性認養的子女就不能像男性認養的子女一樣取得公民權。在巴林、多哥和葉門,因結婚而取得公民權的女性,一旦離婚就會喪失公民權。

不過,在塞內加爾與蘇利南等國則有些進步,修法讓女性可以和男性一樣得以讓配偶與子女取得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