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自今年1月起調高國民年金低收入戶家庭生活及就學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各項津貼及給付。每人每月依領取項目不同,調增金額在69元至600元不等,估計約有241萬餘人受惠。

為建立社會福利津貼制度化調整機制,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自2011年起,政府已分別於國民年金法、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等相關法規,增訂納入定期每4年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所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公告調整(但成長率如果為零或負數時,則不予調整),並已於2012年做第1次調整。今年度也依上開法規,配合CPI成長率進行第2次調整,使弱勢民眾的基本生活持續獲得合理且妥善照顧。

衛福部表示,為辦理這次國民年金給付及社會福利津貼調整作業,已按行政院主計總處2016年1月6日所發布之數據,依2015年CPI較100年上漲3.65%為基礎,自1月起,調高各項津貼及給付金額,包含低收入戶3項生活補助依據補助項目及款別不同,由現行每人每月2000元至1萬4794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73元至1萬5162元;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由現行3500元、4700元、8200元,調整為3628元、4872元、8499元。

另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人每月由3600元、7200元,調整為3731元、7463元;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每人每月由1900元、2000元、2100元、2300元,調整為1969元、2073元、2177元、2384元;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遺屬年金給付及原住民給付每人每月由3500元,調整為3628元;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由4700元調整為4872元。

衛福部指出,這次調增各項津貼及給付所需增加經費約116億元,分別由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公務預算或中央另籌財源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