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休超時加班,資方卻拒付加班費。羅小姐去年受雇於連勝文競選台北市長團隊外包的理想顧問公司擔任文宣設計,卻遭資方積欠將近20萬元的加班費。羅小姐19日與社會民主黨立委參選人苗博雅、台灣工人先鋒協會籌備委員林奕志一同在台北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動局應依《勞基法》第27條命令該公司限期給付工資,伸張勞工正義。

林奕志表示,去年底協會就收到羅小姐及其他3位員工的陳情申訴,羅小姐受雇於理想顧問公司大約2年,平時已遭公司積欠加班費,在競選期間公司甚至禁止員工休假,然而羅小姐及另外3名於競選期間聘僱的員工在選舉過後,仍沒有拿到應得的加班費。

協會於4月份時陪同4位員工去勞動局進行調解,「然而在已經違法的情況下,老闆卻根據自己喜好,僅與其中2位員工達成和解並依法給予加班費。4月過後,羅小姐與另外一位員工向勞動局提起勞動檢查,勞動局也確實檢查出違法並開罰,但由於公司老闆黃志豪對羅小姐有意見,還是沒有與羅小姐達成和解。

林奕志表示,希望勞動局能有更主動積極的行為,向資方施加壓力,不要讓老闆依心情來決定是否給予依法應該要有的勞動條件保障。羅小姐表示,「明明加班費是法律規定公司應該給予的工資,自己卻還要開記者會去爭取自己原本就應該拿到的錢,是相當不合理的」。

社民黨立委參選人苗博雅則表示,在確認違法後,可依《勞基法》第27條主管機關令雇主給付積欠的工資,但大部分勞工都不瞭解此法律途徑,政府也沒有多加宣導。而雖然連勝文對羅小姐並沒有法律責任,然而一個政治人物應該要發揮社會影響力,並在選擇外包廠商時將廠商的勞工條件納入考量。

勞動局表示,先前陳情人有向勞動局申請調解,勞動局也在4月時對該單位進行勞動檢查,並檢查該公司違反未自備出勤紀錄及4項違反勞基法的部分,在6月進行裁處。而《勞基法》第27條原則上必須在金額具體且明確的情況下,才能依據這樣的方式進行限期給付的動作;若有明確出勤紀錄,後續會再做研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