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校方6月底發出公文,宣布自下學期開始暫停教學助理申請,為抗議校方的這項決定,將立即影響校內約100多名教學助理的工作權與生存權,高教工會台師大分部21日召開記者會,並準備陳情書遞交給校方,要求台師大須在3日內做出回應,否則將依違反《勞基法》和《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向主管機關檢舉。

6月中旬,勞動部與教育部針對大專院校的兼任助理,分別發布了一項行政指導原則,勞動部認定兼任助理的學生為勞工,應全面納保;教育部則劃分出非勞工的「學習型助理」,和屬勞工的「勞僱型助理」。在這2項原則影響下,陸續引發台大、世新、政大校方、老師和學生,對於助理工作的相關爭執。

高教工會台師大分部2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師大校方於6月24日發出公文,宣布自2015年下學期開始暫停教學助理申請,理由為避免模糊「教學助理制度主要在鼓勵學生深度學習」。高教工會台師大分部副召集人、台師大學生陳炳權表示,估計受影響的教學助理一學期就有約100至200人,他們嚴正抗議校方事先未預告說明,就全面解雇的行為。

現場並有台師大學生會、世新大學勞權小組、台大工會、政大勞促會等10多位代表到場聲援。除了說明抗議緣由及訴求外,他們也在行政大樓展開小型遊行,希望能找到校長等學校高階主管出面說明,然而主管皆出外開會,只能先請校方人員轉交陳情書。

台師大學生會會長指出,教學助理對老師的教學品質有所助益,因此教學助理的設立,同時也是在維護學生的受教權。若屆時取消教學助理,老師仍指派小老師協助課堂教學,也有可能損及勞動學生的權益。

高教工會台師大分部召集人黃涵榆老師表示,台師大校方持續逃避法律責任,先前學校因納保、勞檢問題而被檢舉時,就試圖將罰單轉嫁給各系所,如今又以「暫停教學助理申請」的方式規避,似乎隱含「再爭取權益,就會沒有工作」的意味。他也再次呼籲校方解釋為何聲稱全面納保「將增加1.7億支出」,對比教育部全國11萬兼職助理花費9億元的估算,校方的聲明顯然不合理。

高教工會秘書高詩雯指出,台師大校方暫停教學助理申請的行為,已同時違反《勞基法》和《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台師大這紙公文符合「單日解雇超過100人」條件,且並未提出解雇計畫、「60日前將解雇計畫書進行通報」、「10日內進行勞資協商」等,依《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已經可以向勞動主管機關檢舉,並開罰10萬到50萬元的罰鍰。但高教工會目前先向校方釋出善意,給予3天做出回應,並要求31日前撤回此項決定,否則將進行檢舉。

高教工會台師大分部、台師大學生會、世新大學勞權小組、台大工會、政大勞促會等於行政大樓前,以「違法解雇、依法開罰」口號,控訴校方行為。圖:何星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