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是否太傾向資方,危害保險員工作權,值得關注。南山人壽業務員郭德旺20日表示,他只是在工會內部網站po文,就遭公司記2個缺失,甚至還可能面臨被被撤銷業務員資格;他們質疑該規則給予雇主太多自行解釋、編織罪名的空間了。不過,主管機關金管會保險局組長韋亭旭認為,此案屬於勞資爭議,基本上需回歸民法處理,金管會不會介入個案。

郭德旺今年3月16 日將客戶意見貼在公司工會內部網站指出,「客戶要我幫她查全家保單可貸金額,都快滿期了,竟然有一半的保單不見了。跟客戶確認繳費正常,也未跟其他業務員簽任何文件,保單被南山吃掉,保戶嚇死了,說怎麼敢再買南山的保單,且若出事誰要負責,南山根本就是詐騙集團,準備要去金管會檢舉」。

豈料,南山人壽卻據此將郭德旺記2次「缺失」。南山人壽公司代表在台南市勞工局勞資爭議時主張,郭德旺在公司園地查詢保單可貸金額時,因個人操作上誤失,所以無法查詢到保戶所有保單資料。郭德旺沒進一步查證,即於社群網站發表不當言論,因此,根據該公司業務人員履約作業評量標準,處理行為樣態之方式第7條第13項規定,予以履約缺失2次,並無不當。

南山人壽總經理陳潤權6/26也發文表示,對於網路上或公開場合針對公司事務及政策發表不實言論等等,若「經發現業務同仁有前揭不當之行為,為保護公司之聲譽及全體業務同仁之權益,公司將一律以終止合約之方式處理;倘涉及刑事責任,公司亦將依法追究,絕不寬貸」。

而根據南山人壽「業務人員履約作業評量標準」,受停止招攬行為之處理者,一律通報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且累計滿2年者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予以撤銷登記。

對於所謂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予以撤銷登記之規定,南山人壽工會相當有意見,並在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陪同下,20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當事人郭德旺表示,當初他只是幫客戶服務,並反應客戶的感覺,而且意見是po在不公開的網路,公司就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8條規定要終止合約、撤銷登錄。他說,撤銷登錄,就不能再從事保險業務,正也等於剝奪了2、30萬業務員的生計。

陳亭妃也表示,該「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8條規定,「業務員所屬公司對業務員之招攬行為應訂定獎懲辦法,並報各所屬商業同業公會備查。前項獎懲辦法之訂定或修正程序,所屬公司應納入業務員代表參與表達意見,秉持公正、公開及維護保戶權益之方式辦理,並於懲處業務員前應給予其陳述意見機會或程序及事後救濟之機制。」但誰可以擔任業務員代表,該辦法卻沒有明確規定。她要求必須納入工會代表。

對此,主管機關金管會保險局組長韋亭旭表示,會將立委的意見列入下次修法的參考。但金管會的立場是郭德旺與南山人壽的爭議屬於勞資爭議,基本上需回歸民法處理,金管會不會介入個案。

至於「業務員的代表」是否一定要工會代表,韋亭旭則指出,對於管理規則第18條只是原則性的規定,並沒有規定一定要什麼樣的組織。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20日與南山人壽工會一同召開記者會質疑南山人壽資方濫用「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圖:林朝億/攝   

金管會保險局組長韋亭旭20日認為,金管局沒有介入南山人壽勞資爭議的空間。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