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23日通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悠遊卡一卡通等電子票證業者,將可兼營第三方支付業務,也就是說,民眾在網路上消費時,將有機會直接使用記名式悠遊卡綁約的電子帳戶扣款。

俗稱第三方支付專法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已完成三讀,即將於5月3日上路。未來民眾在網路上消費時,除了現行的實體ATM、網銀轉帳、臨櫃匯款、信用卡刷卡等付款方式外,新增加一項虛擬電子帳戶綁銀行存款帳戶的扣款方式,該虛擬帳戶可以直接付款並執行儲值、匯款等金融業務。

而在電子票證方面,目前國內通行的電子票證主要有4種,包括北捷的「悠遊卡」、高捷的「一卡通」、統一集團的iCASH以及遠東集團發行的HappyCash等,總流通卡數約5,726萬張。

一旦該修正條例在立法院通過,上述2種金融服務可以串連,記名式電子票證內的款項,將可以移轉至同一持卡人的虛擬電子帳戶中,兩者互相通用。

以持有悠遊卡的民眾為例,上網消費時,民眾可以把悠遊卡內的金額移轉到虛擬的電子帳戶中,使用虛擬帳戶付費;到實體通路購物時,也可以把電子帳戶內的金額移轉到悠遊卡付費,而主管機管將會限制移轉金額的上限。

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23日通過的「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是配合第三方支付所作的配套修正,可以使電子票證的應用範圍變得更廣,對於電子商務的推動很有幫助。毛治國指示,修正案函請立法院審議後,請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未來也會列入優先法案推動。

金管會則表示,新法通過後,將可為發展中的電子商務市場增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