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毛治國遭爆料是遠東門神!今(15)日出刊的《壹週刊》指出,民進黨立委陳唐山上個月底向毛陳情,行政院應依法院定讞判決撤銷對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案,不料隔天陳唐山就收到SOGO的來函,嗆陳違反立委行為法,讓陳質疑是毛將資料外流。但毛治國強調,絕無此事,指控者應拿出證據。

《壹週刊》報導,陳唐山透過立法院長王金平轉交陳情信給毛治國,但陳情內容疑似遭外洩,讓陳唐山、民進黨立委蘇震清不約而同地收到SOGO發函嗆聲,批評立委違反立委行為法的規定。

SOGO在函中透露,陳唐山過去曾收受前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恆隆資助助理費及服務處費用,每月達13到20萬元,除了說陳唐山的陳情案恐違法,還說「一旦遭媒體公開批露,對貴委員一向良好、公正之社會形象,勢必有所損害」,讓陳唐山覺得遭恐嚇,也質疑是行政院將陳情案洩露。

對此,毛治國澄清表示,絕無此事,陳康山的說法沒有任何事實根據,至於陳唐山一再關切的特定事項,行政院於陳多次陳情過程中,均依照司法判決結果處置,態度始終一致。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毛治國於3月31日接獲陳唐山親自交付的陳情內容後,隨即交由法制主管人員謹慎研處。為尊重國會,本案處置過程極為謹慎,絕無外洩情事。至於媒體指稱資料外洩等說法,絕非事實,也沒提出任何證據,純屬臆測。至於陳康山接獲業者資料一事,行政院一無所悉。

對於陳唐山陳情的「太百案」,行政院指出,自2013年起,經2位秘書長、4位經濟部長參與協調。本次陳唐山再度陳情,經行政院法制部門研議後仍然認為,最高行政法院已於2013年作出判決確定,在同案重要被告尚有2人刑事判決未確定前,已無行政部門的決策空間,故不宜依照陳唐山所建議,請經濟部再度作出違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的處分。

孫立群表示,行政院與經濟部對於有關太百案的陳情,意見始終一致。毛治國過去從未接觸太百案,毛尊重並認同行政部門一貫立場,因此,所謂「門神」等說法毫無意義,無根據也絕非事實,提出指控者,應拿出證據,否則就是造成他人名譽的傷害。

至於媒體指稱遠東集團徐旭東與毛治國間有關係,孫立群說,這完全悖離事實,毛治國本於公開透明的精神,於交通部長任內處理國道電子收費計畫,一切均依法依約處理。毛治國從事公務生涯多年,嚴守分際,行事坦蕩磊落,對於外界未經查證的臆測說法,感到十分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