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殺人案凶手鄭捷一審遭判處4個死刑,新北地方法院今(7)日上午移審,高等法院下午召開接押庭。承審法官詢問鄭捷對殺人事實有無意見,他僅冷冷回答:「沒有意見。」訊問後,法官認為鄭捷涉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繼續羈押。

鄭捷委任律師答辯時表示,鄭捷罹患葛瑞夫茲氏症,無法控管行為與情緒,不應判死刑,但鄭捷聞訊後當場冷笑。律師在庭訊後指出,鄭捷是一個「被社會隔離的靈魂」,沒有社會化的機會,確實犯下錯誤,但仍有人性,往後法院遇到類案,應優先考慮治療,而非懲罰。

鄭捷去年5月在捷運上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一審被依殺人等罪,判處4個死刑及144年半有期徒刑,但鄭捷與檢方都不滿,提出上訴。接押庭上,法官詢問鄭捷的上訴理由與對殺人事實有無意見,他冷笑回應,「不知道」、「沒有意見」。

去年7月,新北地檢署以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對鄭捷提起公訴。檢方指出,鄭捷犯行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手段凶殘、泯滅人性、造成被害人及家屬永遠無法抹滅的傷痛,惡性重大、令人髮指,因此求處死刑。

新北地院日前一審依4殺人罪、22殺人未遂,判處鄭捷4個死刑及22個5至8年有期徒刑,合計超過100年刑度,褫奪公權終身。

(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