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601旅軍官勞乃成違紀帶親友入營參觀阿帕契直升機,遭記2大過,更被軍方列為年度汰除人員。不過,國防部今(7)日證實,由於勞乃成軍人年資已滿20年,依現行法規,強制退伍後,仍可領月退俸。

「阿帕契觀光團」案引發全國關注,國防部上午公布第2波懲處名單。陸軍司令部人軍處長龍冠中表示,根據年度達成任務、功過相抵考核結果,勞乃成近3年在營人事考核,屬於甲上與甲等;而勞乃成此次記滿2大過,陸軍將在年度檢討後,依規定給予汰除。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15條規定,常備軍官、常備士官如果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因素一次受記大過2次以上,經人事評審會考核不適服現役者,將予以退伍。

不過,第23條規定,服現役20年以上,或服現役15年以上年滿60歲者,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

此外,第24條也規定,軍士官現役期間,因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之刑確定而未宣告緩刑,或因案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確定者,才不發給退除給與。因此,勞乃成依法仍可領月退俸。

至於軍方是否要向勞乃成求償?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徐衍璞指出,如果未完成役期,必須賠償,但勞乃成是接受軍售的訓練,且也完成該服役期,目前無法向他求償。徐衍璞表示,針對未來可能類案,國防部將進行後續研究,提出相關辦法。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