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賄選案今(2)日偵結,檢方將包括李全教、市議員郭秀珠等8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李全教等4名在押被告送審台南地院,是否繼續羈押由法官決定。李全教律師團表示,將力拼交保。

南檢指出,2014年第二屆台南市議會舉行正副議長選舉,議長候選人李全教為求能順利當選,涉嫌自2014年8月間起至12月24日晚間止,分別透過多名中間人,以每票新台幣3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代價,向有投票權的6名議員行求賄選,要求投票支持。

南檢指出,李全教等8人共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的直轄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選舉,行賄選罪嫌明確,先就行求賄選罪嫌部分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在押的李全教等4人送審台南地方法院,由法官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