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婦購買元大投信股權被控背信案,今(30)日遭最高法院依《證交法》背信罪,判處2人各7年4個月有期徒刑定讞,夫妻2人確定將入監服刑,為確保馬、杜2人能到案執行,台北地檢署今天已啟動防逃機制,將2人限制出境。

台北地檢署在得知判決確定後,依據最高法院檢察署所訂定的「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啟動防逃機制,已將馬志玲、杜麗莊夫婦限制出境、出海,並要求司法警察監控2人。

根據判決,2004年爆發聯合投信大幅調降債券型基金淨值事件,造成投資人大量贖回潮,當時行政院金管會為消弭風險,要求各投信公司必須在2005年底以前,全數出清所募集的債券型基金。

而元大投信旗下基金,原持有結構債面額達新台幣276億元,若即時出清恐將虧損10多億元,馬志玲等人為避免損失擴大,便以透過他人提供不實資訊給鑑價公司、欺騙獨立董事等方式,將家族持有股權倒貨給元京證,造成元京證損失上億元。

馬志玲夫婦另被控完成股權交割後,又安排元京證就結構債、公債或公司債,與馬志玲掌控的投資公司做「低賣高買」等非常規交易,將馬應負擔的4.4億元的損失轉嫁給元京證,從中套利數億元,造成元京證損害。

而此舉在隔年被金管會發現後,馬、杜2人均被移送法辦,去年2月高院認定,馬志玲夫婦讓元京證股東蒙受損失,觸犯《證交法》背信罪,判2人各7年4個月徒刑,2人不服上訴後,今三審定讞,駁回確定。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