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闌尾計畫」為近期的熱門活動,主辦單位短短數天就募資超過1千萬。不過,監察院5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該活動發起的團體或個人,若未依法成立政黨、政治團體或取得擬參選人資格,也未經監察院許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前述募款行為,將有觸法之虞,民眾應注意。

監察院指出,查《政治獻金法》第5條規定,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依同法第10條規定,擬收受政治獻金者,尚須經過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報經監察院許可後,才可收受。

監察院說,近來有許多民間團體藉由各種公民活動進行募款,依主管機關內政部解釋,均屬政治活動。查該等活動發起之團體或個人均未經依法成立政黨、政治團體或取得擬參選人之資格,也未經監察院許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因此這些募款行為,可能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26條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者,如經司法機關認定屬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眾注意。

至於割闌尾募資活動,是否另構成違反《政治獻金法》行政處罰之規定,監察院表示,將持續注意蒐集資料,依據個案具體事實,依法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