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安達在1994年4月爆發種族大屠殺,全國1/9的人口遭殺害,而94%的遇害者是圖西族人(Tutsi)。就在這起事件即將滿20週年的前夕,法國1地方法庭宣判,當年盧安達政府情治官員希姆比康瓦(Pascal Simbikangwa)犯下種族滅絕與反人類罪行,判處他25年徒刑。

希姆比康瓦遭指控,在當年煽動、策劃種族滅絕,在大屠殺期間供應武器並指導胡圖族(Hutu)好戰份子,殘殺圖西族男女老少。

2008年希姆比康瓦在法屬印度洋領地馬約特島(the French Indian Ocean island of Mayotte)遭逮捕。法國當局拒絕將他引渡回盧安達,逕將其交由法國法庭依種族滅絕罪行予以審訊。

檢方指控希姆比康瓦進行種族清洗,全力投入於這項惡行,是個「具有極惡才幹之人」(man capable of the worst),求處他終身監禁。

辯方則說這是1場政治官司,認為被傳喚的證人都是不可靠的,其證詞是出於惡意恐懼、遭到脅迫和洗腦。

希姆比康瓦本人對所有的指控一概予以否認,並一貫地將自己在大屠殺中所扮演的角色陳述到最小,也說自己對當年的大屠殺沒什麼了解。他說自己在整起事件中,連1具屍體都沒見過。

希姆比康瓦還曾救過一些圖西族人。然而,連這些被他救過的圖西族人之證詞,也是他高度涉入種族滅絕。他曾在檢查哨區辨誰是圖西族人,在自家囤積大量武器,並分派這些武器給人。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