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文明國家已經開啟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潮流時,烏干達議會20日通過法案規定判同性戀終身監禁已經算是網開一面,因為之前的草案是判死刑!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 27日特別發表聲明,對此表示深切關注,並呼籲烏干達總統不要簽署該法案、使之成為國家法律。

聯合國新聞中心報導,根據烏干達議會此次通過的法案條文,同性性行為將被判以無期徒刑;同時,「宣揚同性戀行為」也屬於嚴重犯罪,觸犯者將因此入獄監禁。烏干達議會表示,這次通過的刑法規範看似「嚴苛」,但已法外留情。因為於2009年提交審議的草案版本中曾規定,一旦發現「嚴重同性戀傾向者」發生同性性行為就必須重判死刑;此次推出的更新版法案已經對同性戀者「網開一面」,並因此得到大多數議員的支持。

上述立法正巧呼應了《台北時報》前副主編、現任自由記者寇謐將(J. Michael Cole)21日公開發表在部落格的文章〈極端基督教派對台灣的滲透〉(The extremist Christian infiltration of Taiwan,中譯:William Tsai)一文中指出,「國際禱告殿」(IHOP)這樣的組織「在烏干達,他們的發言已經到了公然鼓勵殺害同性戀者的地步。」

而寇謐將提醒台灣人注意,「那些在台灣帶頭反對同性婚姻,同時也耐人尋味地在中小學推行『真愛立約』守貞運動的團體,全都屬於同一個鬆散網絡,網絡的中心則可回溯到美國境內的極右翼福音派基督教會。台灣的許多基督教長執人物都曾在全天候連續禱告的國際禱告殿,以及魏格納國際領袖學院(Wagner Institute) 接受神學訓練(這兩個機構在我的調查中一再出現),……。」

  

聯合國人權高專辦(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OHCHR)在27日發表的聲明中指出,烏干達議會通過的該法案不僅將嚴重危害該國社會中LGBT─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Bisexual)及跨性別(Transgender)人群的基本人權,同時將對該國人權捍衛者的工作以及應對愛滋病的努力產生負面影響。

聲明中表示,烏干達的同性戀者是處境脆弱、被社會邊緣化的少數群體,且長期面臨暴力和歧視。如果該國總統正式簽署該法案,將進一步加強針對他們的污名和偏見,使歧視制度化。

  

人權高專辦就此指出,該法案的相關條文明顯違反了由《烏干達憲法》、《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非洲人權與民族權憲章》所保護的個人自由、隱私、不歧視,以及言論、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當局有責任防止歧視,而且無權因為大多數人不認同少數群體便剝奪其基本權利。

聲明強調,所有的人,包括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者,都平等享有相同的人權和國家的充分保護。

  

人權高專辦在聲明中呼籲烏干達總統積極致力於保障和促進人權,不要簽署反同性戀法案、使之成為國家法律。同時,聲明敦促烏干達儘快廢除在殖民地時代產生的、已經不合時宜的將自願同性關係定罪的刑法條款,並採取緊急措施,確保同性戀人群得到有效保護,免遭暴力和歧視的傷害。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