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案庭審今(26)日進入第5天,雙方展開法庭辯論。公訴人羅列薄熙來罪狀,並控訴薄熙來在庭審推翻先前口供,顯示拒絕認罪的態度,必須從嚴懲處。薄熙來則認為控方指控勉強,並強調如實陳述意見是法律權利,而不是翻供。

公訴人由受賄、貪污與濫用職權等三方面陳述。公訴人指出,被告犯罪事實與證據充分,可證明薄熙來單獨或共同受賄獲得人民幣2179萬餘元、貪污公款共人民幣500萬元。而濫用職權行為則圍繞著谷開來殺人以及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叛逃等事。公訴人稱應以受賄、貪污與濫用職權等數罪併罰。

控方再指出薄熙來在檢察機關偵查起訴期間皆曾供認罪行,但在法庭卻矢口否認,更推翻在庭前親自書寫的供詞,表現出拒絕認罪的態度。公訴人強調,犯罪事實是客觀的,而不隨主觀意志轉移。公訴人並提醒法庭,稱被告罪行嚴重又拒絕認罪,沒有法定從輕處罰的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薄熙來自辯,批評控方指控十分勉強。薄熙來表示,自己是工作機器,沒有時間過問瑣碎的行政事務,就算妻子谷開來整天跟他說這些小事,也看不上那些細瑣的事情。對於兒子薄瓜瓜購買名車名錶等指控,薄熙來直斥檢方侮辱家風;審判長則提醒要注意措詞。

至於王立軍事件,薄熙來則說,是因為王立軍暗戀谷開來,但知道自己傷害薄熙來的家庭與交情,因此決定叛逃。對於翻供的指責,薄熙來認為,自己如實陳述意見,是法律權利,而不是翻供的惡劣行為。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早晨8時34分宣布開庭,審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暨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並在下午1點辦宣布休庭,將在合議庭評議後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