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處今(1)日針對全台21家國際觀光旅館進行抽查,結果發現在食品衛生安全方面,有13家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6成左右。其中,桃園縣桃園大飯店居然有38件食材過期,甚至有食品過期日長達2年。

消保處是在今年5月8日至24日間,在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宜蘭等6個縣市,針對國際觀光旅館進行3方面抽查,分別為食品衛生安全、建築消防安全、訂席服務定型化契約等,但消保處抽查的21家業者中,僅有台北喜來登大飯店、豪景大酒店以及台中長榮桂冠酒店全部合格,其他18家都有違規情事。

在社會大眾最關心的食品衛生安全部分,有13家國際觀光旅館都不符合規定,主要的原因是乾貨食材或廚房放置過期食材、食材未包覆蓋堆疊等缺失,但只有桃園大飯店,蘭成晶英酒店、礁溪老爺大飯店因情節重大,而分別遭到6萬及3 萬元的罰款。

消保官張嘉麟指出,過期食品應設置過期食品專區放置並銷毀,否則就可依照新修訂的《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千5百萬元以下罰鍰。

建築消防違規事例方面,建築安全部分共有7家業者不符合規定;消防安全部分有5家不符規定。其中,高雄國賓大飯店、桃園尊爵天際大飯店、桃園大飯店、桃園南方莊園都是在安全梯、逃生口或廚房走廊通道堆放大量雜物,其中,最誇張的是南方莊園,還把逃生出口上了鎖。

在訂席服務定型化契約部分,有16家國際觀光旅館,未依照《消費者保護法》提供消費者至少5日的審閱期,其中,桃園大飯店及南方莊園不符合規定的項目最多,各有4項之多。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已裁示相關主管機關儘速要求業者就抽查不合規定的部分進行改善,若改善未果,將視情況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