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張安樂今(29)日返台,隨即被戴上口銬,移送台北地檢署歸案,北檢召開偵查庭後,認定張安樂沒有羈押必要,以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離台17年的「白狼」張安樂,今天從中國搭機返台。他回台前,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指出,他沒有犯罪,回台將宣揚「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其旗下中華統一促進黨,也動員龐大群眾到機場接機。只不過,張安樂提早被警方帶走。

北檢下午訊問張安樂後,認定他自行投案告知居所,所涉案件不是重罪,且案發至今逾17年,難認有逃亡、串證,予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指出,張安樂被控民國85年間因涉犯恐嚇取財、組織犯罪條例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經檢察官傳拘未到,認定張安樂逃匿而發布通緝,雖然他有逃亡事實,但今天經過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定無羈押必要。

檢方指出,張安樂是自行返台投案,訊問後已向檢察官陳報他在台的固定住居所,已無逃亡之虞;張安樂所涉組織犯罪條例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本刑均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並非5年徒刑以上重罪。

檢方表示,張安樂雖仍有與本案的相關共犯、證人進行串供證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的可能,但因本案是發生在1996年間,距今已逾17年,在此期間內,相關共犯已分別經偵查終結(不起訴)或經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相關的事證均已揭露及查明。

檢方指出,雖然張安樂所涉不符羈押要件,但經訊問後,認定他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重大,為確保在未來偵查期間能如期應訊及追訴,因此,諭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