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地檢署今(6)日起訴今年4月在高鐵列車、立委盧嘉辰服務處放置炸彈的2名嫌犯胡宗賢、朱亞東,檢方指出,雖然胡宗賢製造的爆裂物,經鑑定後並非法定爆裂物,但仍有燃燒、危害安全的可能,因此以殺人未遂罪、公共危險罪等,請求法院判胡、朱2人最重之刑。

胡宗賢、朱亞東今年4月12日在高鐵616次列車、國民黨立委盧嘉辰服務處放置疑似爆裂物。當時該列車獲報後,緊急在桃園站停車、疏散旅客,並交由檢警調查、偵辦,最終認定胡、朱2人涉嫌重大,立即展開緝捕。

胡、朱2嫌犯案後,隨即逃到中國躲避追緝,但4月14日還是難逃法網,在中國廣東落網,2嫌在4月16日下午押解回台。此外,胡宗賢曾擔任律師,朱亞東則是計程車司機。

新北地檢署今日表示,雖然胡宗賢製造的爆裂物,經鑑定後並非法定爆裂物,但仍有燃燒、危害安全的可能,因此,檢方以殺人未遂、公共危險、放火未遂、偽造文書及違反期貨交易法等罪行,請求法院判胡、朱2人最重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