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將在週五(19日)召開院會討論國民黨立委李慶華提出的「核四公投案」,民間團體今(1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無論是行政院主動停建核四,或是立法院決議停建核四,都沒有違憲的問題。守護民主平台會長、中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徐偉群表示,政府將核四停建與否交付人民公投決定是逃避責任的行為,而且也不符合「公民複決」的原理,因此停建違憲完全是誤導視聽的虛構理由。

立法院19日將討論眾所矚目的「核四公投案」,法律學者今天跳出來反駁交付公投的理由,並且直指公投門檻遭到執政黨惡意利用,淪為有害直接民權的工具。

徐偉群指出,馬總統以大法官釋字520號解釋稱「行政院直接停建核四違憲」,但憲法是規定行政部門若要停止執行重要政策,必須經過向立院提出報告、獲得多數立委同意等必要程序,並沒有說停止重大政策就違憲,但馬總統與行政院卻抓住「直接」2字做文章,有誤導視聽之嫌。

徐偉群進一步表示,至於立院決議停建核四,也被馬總統說,因為憲法第57條第2款「立法院決議移請行政院覆議」遭到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凍結而有違憲之虞。然而被凍結的只是倒閣效力,並非禁止立院做出與政院政策不同的決議,因此馬總統的說法也是完全虛構的理由。

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補充說,憲法第57條第2款遭凍結,只是代表立法院做出的決議對行政院缺乏拘束力而非違憲。

徐偉群也認為,《公投法》第16條所稱「重大政策之複決」,應該是讓人民檢驗政府的政策,也就是「續建核四」,然而國民黨卻以「反向命題」的方式提出公投主文為「是否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等於發動人民檢驗民意,嚴重踐踏責任政治的原則。

至於公投門檻過高的爭議,邱文聰表示,國外研究顯示,公投門檻過高會降低通過的機率,如果投票率為70%,那有效門檻應該訂為35%,50%的有效門檻顯然太高。他強調,支持讓身為主權者的人民發聲,但不應用門檻等技術手段操弄主權者的意見。

永社秘書長、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高涌誠則說,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之間有制衡關係,代議民主失靈才需要直接民主來做決定;但今天的狀況是立法院從未對核四續建做出決議,卻直接把續建與否交付人民公投決定,這完全違背了「複決」的基本原則,應該是代議機關做出決定、表示立場後,再交由人民進行「複決」。

高涌誠還指出,根據最高行政法院2012年的判字514號判決指出,即使公投的結果未達有效門檻而不通過,也只是代表公投議題未做成決定,不應該等同於否決公投議題;依照此見解若以核四公投為例,未達門檻並不等於同意續建核四,只能說人民對續建核四與否沒定見。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國民黨即將在週五的院會強行表決通過核四公投案,面對核四公投充滿行政部門的卸責與陷阱,人民的怒火已經被激起,民間團體將在當天上午發動民眾包圍立法院,絕對不能讓這樣的公投案草率通過,也不能讓公投淪為政治操弄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