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上議院於4月9日晚間11點40分,在無修正任何法條的情況下,以179對157票,通過「同志婚姻與領養法」的第一項條文。而這項條文包含整個法案中最重要的「同性婚姻」。

根據法國《世界報》10日報導,自2月12日法國國會通過同志婚姻與領養法之後,法案送交至上議院(le Sénat)繼續審查。從4月4號開始進行法案的逐條討論與表決。9日在歷經10小時左右派的攻防戰後,終於通過了第一項條文。

社會黨團主席方斯華何薩蒙(François Rebsamen)在會後提到,「儘管右派竭盡阻撓,上議院還是通過了第一條文,開放同性伴侶的結婚權。這項條文的通過,終止公民因性向所遭受的歧視。……而儘管整個過程中有人在場外以暴力方式抗議該法案、上議院內也充斥著放縱的言論,但這項條文的通過不僅標記著反恐同運動的勝利,也是寬容與民主的勝利。」

第一法條的通過幾乎確定了法國即將開放同志婚姻,除非最後上議院否決了整部法案。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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