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美國在台協會(AIT)的內湖新館,爆出美國主包商積欠台灣承包商台幣4.7億工程款的消息,因此,約5、60名台灣承包商勞工今(8)日齊聚於美國在台協會內湖新館外,高喊「美國惡霸,欺凌台商!」等口號,抗議美國主包商衛斯頓公司(Weston Solutions, Inc.)欠款。對此,行政院工程會表示,將盡力為我國承包商爭取權益。

AIT內湖新館為美國國務院駐外館舍局(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 Bureau of Overseas Buildings Operations),以設計加施工的統包方式發包興建,但美國主包商衛斯頓公司因財務危機,導致積欠我國承包商台幣4.7億元的工程款。對此,抗議的勞工指出,我國承包商在2011年5月開始動工,但該年11月衛斯頓公司就沒有正常付款,工期也遭到延宕,衛斯頓公司面臨財務危機,卻不出面解決問題,AIT應介入解決,美國政府也應保障勞工的權益。

對於這起糾紛,AIT發言人金明(Mark Zimmer)表示,AIT關切這件事,也派出代表和台灣承包商商談中,但這是衛斯頓公司和台灣承包商間的糾紛,因此,他們必須自行解決,美國國務院也正在瞭解狀況中。

對此,工程會午間表示,除了盼望雙方包商間的爭議能儘速解決,以利工程順利推動外,也將盡力協助我國分包商爭取權益。

工程會表示,該案在2009年3月20日決標給美國賓州的衛斯頓公司,總價5446萬6888美元,且該案由美國政府依美國法律辦理的工程,因此,不適用我國採購法。不過,依照工程會對美國聯邦採購規定的瞭解,美國政府發包的工程,一般會要求主包商繳納與契約金額相同的履約保證金、付款保證金。如果主包商積欠分包商工程款,分包商可從付款保證金償付。美國政府亦可依事實證據,授權出具保證金的金融機構直接付款給分包商。

工程會認為,該案主契約如有要求主包商繳納付款保證金,我國分包商的權益應可獲得合理保障,分包商可就此向美方尋求協助,主包商與分包商也可協議仲裁解決工程款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