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大姊馬以南針對壹週刊第619期報導指其涉及太極雙星弊案,今(5)天發出聲明強調,絕非事實,並已委請仲理國際法律事務所蔡茂松律師對壹週刊相關人員,將於102年4月8日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誹謗自訴,並另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馬以南在聲明中表示,期盼經由司法程序,釐清事實真相,回復其個人清譽,以證明壹週刊貶損其聲譽之相關報導絕非事實,所以她在壹週刊刊載前開不實報導當日,就已經決定對壹週刊相關人員提起民刑事訴訟,以正視聽。

聲明也表示,為了創造發行量或收視率,媒體會以聳動新聞事件吸引讀者或觀眾注意,這當中若有知名人物穿插其中更能增添新聞效果。馬以南說,她因身為馬總統大姐,身分特殊,無形中成為焦點,但此不能成為某些媒體創造發行量或收視率的藉口。

馬以南說,壹週刊多次對她不實的報導均已證明造假,並經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字第426號民事判決壹週刊應賠償其名譽之損害。此次壹週刊再次報導有關她的不實新聞,傷害名譽,她將再次為維護個人名譽對壹週刊提起民刑事訴訟;並希望各界具公信力與新聞道德的媒體能本諸良知,善盡查證責任,切勿盲目引用,誤導社會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