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買壹傳媒台灣業務乙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13)日約談辜仲諒了解其投資壹傳媒的資金是否與中信金有關,還有大股東的適格性等問題。金管會明白指出,為避免發生弊端,對產金分離的政策很堅定,辜仲諒不能控制、經營壹傳媒,甚至連簽約的代表人也不能擔任。

辜仲諒則承諾,近期會對外說明購買壹傳媒符合要求的作法,並透過友人表示,尊重金管會的決定。

辜仲諒團隊與壹傳媒簽署可能出售台灣印刷及電視業務的意向書,將以175億元買下蘋果日報、爽報、壹週刊、壹電視等,但依據金控法第16條規定,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有金控股權超過10%,必須通過大股東適格性審查。

金管會說,辜家在中信金董事會擁有實質控制權,雖然只有持股7%,並未超過10%的大股東標準,但還是要求辜仲諒必須說明。原本金管會也有請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到會,但今天則由辜仲諒代表。

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表示,已向辜仲諒說明對於產(產業)金(金融)分離政策的立場堅定,過去曾因產業、金融沒分離而發生弊端,如力霸案、萬太銀與太子集團等案件,所以要落實產金分離政策,並採一致性原則。

桂先農表示,辜仲諒不能控制、經營及主導壹傳媒,換句話說,辜仲諒持有壹傳媒股權不可以超過20%。

金管會指出,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也是中信銀的董事長,持有中信金約7%股權,但對中信金董事會有實質控制權,是中信金重要的股東,而辜仲諒與辜濂松更是重要關係人,因此,今天原本有請辜濂松到會,但後來由辜仲諒代表。

對於金管會要求辜仲諒不能控制、主導和經營台灣壹傳媒,也不能是簽約代表人一事,《蘋果日報》工會表示, 外傳交易資金中除辜仲諒與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外,還有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的資金在內,《蘋果》工會上周去函要求資方說明,但未獲《蘋果》資方釐清,《蘋果》工會呼籲,買賣雙方均應對外清楚交代交易情形,不應規避或違反產金分離原則或造成媒體獨佔壟斷,避免損及《蘋果》長期累積的公信力、辜負眾多讀者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