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陳菊表示,中央修正財劃法應衡酌地方建設發展,應將所得稅收入提撥地方比例由6%提高至20%,達成區域財稅分配公平,讓南部人民應得其利。

陳菊今(26)日與屏東縣長曹啟鴻、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出席高屏首長會報暨100年度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作業成果發表研討會時,針對財劃法修正提案,再次呼籲中央正視地方需求。

會中計通過6項提案,有關地方財政則為,建議「公共債務法」修正案,直轄市舉債上限以歲出250%,縣(市)舉借上限,以歲出總額之150%計算,以支應地方建設發展需要。

而為有利於中央財源儘速下放,會中建議先行通過行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財源,除營業稅及菸酒稅照原提撥比例外,將所得稅收入提撥比例由6%提高至10%,建議提高至20%。

陳菊希望地方的聲音,中央都能大力支持。她並呼籲中央儘快核定8月經建會審議通過的水岸輕軌計畫。

雙首長會報同時針對推動再生能源,建置太陽光電設施,期待中央能提供友善小規模融資貸款環境,提高家戶申請比率;對於打造高屏生活圈公共運輸計畫,連結高屏地區現有公車路線,則提出高雄6大轉運中心建置,辦理路線、班表、票證及費率的整合作業,建立生活圈內無縫轉乘的公共運輸系統。

至於國土復育,陳菊也呼籲中央應正視高雄海岸線流失議題。她說,高雄臨海區域像旗津、梓官、彌陀等海岸線退縮問題日益嚴重,高雄已投入7億經費在海岸侵蝕、海岸線保護等相關工程,反觀「海岸法」尚未通過,中央無權責單位亦無經費補助單位,她要求中央與地方共同攜手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