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退休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高雄市長陳菊昨(19)日呼籲中央進行通盤檢討與調整,以全國一致性的處理,呼應人民的訴求;市府人事處也公佈去(100)年發給公教警的年終慰問金,總計10億3千多萬元。

陳菊表示,公務人員優惠措施大多有其時代性因素,但隨著台灣經濟與社會情勢的變化,人民愈來愈辛苦,確實有檢討與調整的必要,釋出更多資源來照顧更需要照顧的平民大眾。

陳菊指出,進行此一調整,將涉及全體公務人員,所以應該有公平性、全國一致性的處理;目前中央府會也正在爭議討論中,希望能儘快有結論,做出通盤的檢討與調整,她期待中央政府能有符合人民觀感的決策。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也發佈新聞稿表示,對所屬公教警擇領月(兼)退休金人員發給的年終慰問金,是依從61年訂頒後施行迄今,屬退休人員的慰勉性措施,發給對象以按月支領退休給與之各級政府退休(役、職)人員為限。

根據人事統計,市府100年發給擇領月(兼)退休金的公教警人員1萬7640人的年終慰問金,計10億3622萬4417元,其中包括公務人員(含政務、警察、學校職員) 6747人,金額達3億1020萬5080元;學校教師1萬893人,金額為7億2601萬93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