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家商要求女學生不得穿著長褲,甚至必須申請「長褲證」並出示醫師證明引發爭議,民進黨立法委員尤美女、鄭麗君今(1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附帶決議,不得以髮式、服裝不符性別刻板印象而加以處罰。鄭麗君回憶,當年她為了穿褲裝上學,甚至提早在糾察隊站崗前到校以避免被登記,沒想到2、30年過去,校園裡卻仍然有這種宛如戒嚴的狀態,教育部應該立即糾正各校的違法行為,讓學生可以自由選擇裙裝或褲裝到校。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露德協會等民間團體上午在尤美女及鄭麗君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近來登上媒體版面的三民家商強制裙裝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全台還有許多學校用各種方式侵害女學生選擇穿著裙裝或褲裝的權利。

尤美女指出,立法院在去(2011)年6月對《性平法》修法列入附帶決議,規範校方不得以學生髮式、服裝不符性別刻板印象為由加以處罰,教育部也在今年6月發文各校,明令高中及學校如果對學生處罰經查證屬實且未改善者,私校將作為扣減補助或減班之參考,國立學校則會列入校長年度考核的依據,因此不該再發生類似事件。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賴友梅表示,民間團體2008年就開過記者會批評強制裙裝的問題,沒想到4年過去,各校強迫學生穿裙裝的事件仍層出不窮,顯然是主管機關教育部沒有落實《性平法》的規範,縱容學校仍用髮式、服裝為由懲處學生,甚至要求學生去看精神科醫生開證明,對學生的身心發展及性別自主造成嚴重影響。

鄭麗君則回憶起當年讀高中的經驗,她說自己當年非常不喜歡穿裙子,但是學校要求一定要穿,她只好每天提早爬起來上學,趕在糾察隊站在校門口登記服裝儀容前到校,這樣才能捍衛穿褲子上學的權利,沒想到事隔2、30年的今天,我們的校園卻仍然處於戒嚴時期的狀態,教育部仍然縱容校方用各種理由及藉口打壓學生穿褲裝的權利,實在令人遺憾。

賴友梅指出,三民家商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根據協會所接到的女學生陳情案件來看,全台至少還有9所以上學校有服裝上的不合理規定,有些學校動輒記學生申誡、警告,或是要學生必須就醫並取得證明後才能穿著褲裝,甚至要求女學生脫衣檢查內衣顏色是否符合規定,這些都亟待教育部介入調查。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主任柯今蔚表示,教育部的立場絕對是尊重學生選擇裙裝或褲裝的自由,教育部早已發文要求校方不得因服裝、髮式處罰學生,即便多數學生認為應該穿著裙裝,也應尊重少數學生在服裝上的需求。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督學林忠賓強調,中部辦公室管轄範圍僅及國立、私立高中職,像三民家商是屬於直轄市教育局的管轄,目前高雄市教育局已經在介入處理。不過他坦承,雖然教育部對校方有相關規範,但目前仍未有任何一所公私立學校因此遭到扣減補助或列入校長考核。

不過林忠賓在立委及民間團體的強烈要求下,承諾會儘快針對管轄範圍內的學校進行全面調查,了解各校的規範是否有違反《性平法》規定的事實,並統一進行處理。柯今蔚也說,各單位的信箱都可以接受學生投訴,他們收到後都會進行了解與處理,希望讓學生能有更性別友善的學習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