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市政會議今(9)日通過兩項環保節能辦法,鼓勵大眾利用閒置空間設置腳踏車租賃站,同時呼籲民眾在自宅裝置太陽能光電,將可獲市府補助。

市府指出,「公共自行車租賃站申請設置辦法」,是希望大眾善用公共自行車及閒置空間利用,由民眾自行申請設置的腳踏車租賃站,以達廣設據點,並因此吸引民眾使用自行車作為代步。環保局預計103年能達成300站,落實環保便民服務。

副市長劉世芳表示,今年9月公共自行車營運量突破10萬人次,從原有54站巨幅增加至74站,可見自行車有一定使用族群及市場。

環保局表示,為提供更便捷的使用性,市府提供空汙基金補助經費,凡捷運沿線10公里內,在大學、社區、交通據點、商圈等地,不論是公私有土地,備妥計畫書向市府申請設置自行車租賃站,市府免費提供自行車及裝置;另申請者僅需負擔設置費1/10約10萬元。

市政會議通過修正的「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則是民眾可在自家裝置太陽能光電申請補助,平均1峰瓦可補助到1萬至1萬千元不等。

工務局長楊明州表示,高雄市6至8月申請住家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有42件,達2700多峰瓦;依據能源局統計,今年實施綠建築辦法以來,1至8月高雄申請備查134件,佔全國申請比率19.6%,為全國之冠。打造大高雄為生態綠能城市,希望民眾一起參與低碳綠能目標,他呼籲民眾自宅非營業用或全棟大樓少部份營業用皆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