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今(5)日表示,媒體俗稱的「颱風假」沒辦法包含所有的天然災害,應該正名為「防災假」;另就外界討論,「防災假」應否事後補假的問題,黃富源指出,人事總處在與地方縣市討論後,決定維持現制,災後不用再補班補課。

黃富源指出,如果「防災假」是由地方首長做決定,那麼地方首長的意見就是最重要的,按照政治學的理念,權力來自哪裡就回到那裡去,所以,經與地方首長討論後,決定暫不實施補班補課措施,就算「放錯假」也一樣。

黃富源同時表示,如果可以,希望媒體以後將「颱風假」的名稱都正名為「防災假」,因為颱風假「名不符實」,「主要是要讓大家放假去防災」,而颱風假這個名稱也沒辦法包含水災、地震等天然災害。

另據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因應近年來全球因氣候變遷引發的短時間強降雨愈發激烈,人事總處於今年7月27日邀集相關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等專業機關及各地方政府,研商「將短時強降雨納入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通報作業機制相關事宜」會議,會中,中央氣象局等相關專業機關表示,目前對於短時強降雨之氣象預報技術仍非常有限,而且因為各縣市政府排水系統、交通、地形地貌不一,訂定統一之短時強降雨基準有其困難,經彙整各地方政府意見後,決定暫時毋須將短時強降雨納入通報基準。

意即未來如果發生短時強降雨時,各地方政府可逕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2條第2款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決定停班停課。

人事總處也表示,會議中有部分機關建議,若因天然災害發生宣布停止辦公及上課可否於事後再補班補課部分,考量天然災害發生係屬於不可抗力因素,並非全部都能預測,而且事後補班補課會影響民眾生活作息,經通盤考量,決定不採行補班補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