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冠欣公司日前遭台南地檢署踢爆,疑似購買過期、破損變質的奶粉原料,製成乳品等飲料,販售至早餐店、食品行及校園等場所。農委會畜牧處今(20)日公布針對冠欣13項鮮羊乳、牛乳、優酪乳、調味乳的查核結果,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全部合格。

台南地檢署上週提出偵辦一年多的成果,查出冠欣自2009年起向台紐購買過期變質奶粉,除了重製售出外,還替2家羊奶業者代工,將「非供人食用」的過期奶粉再製成羊奶、牛奶、調味乳及兒童奶粉,販售至全國各地。衛生署及檢方正持續追查問題飲品的流向。

由於冠欣曾獲得台灣優良農產品(CAS)及鮮乳標章驗證,農委會畜牧處上週也針對冠欣公司的13項產品進行乳成分、汙染物及藥物殘留檢驗,受驗產品包括鮮羊乳、鮮牛乳、調味羊乳、調味牛乳、優酪羊乳及優酪牛乳等。

農委會指出,CAS單位及 GGM (Good Goat Milk) 標章驗證單位已赴冠欣公司查核,結果均符合相關規定;另外鮮乳標章因涉及收購與產製量之控管,需逐批比對相關資料,目前仍在核對中。

農委會強調,此事件屬個案,消費者不需恐慌。農委會將持續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優良農產品乳品項目驗證基準」、「鮮乳標章核發使用要點」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羊乳標章認證使用要點」等規定進行相關產業輔導工作,以確保國產生乳皆符合規定。農委會也呼籲,大多數國產鮮羊乳、國產鮮乳品質皆安全無虞,民眾可安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