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即將到來,民眾在拜拜的時候除了肉類牲品之外,也常常選擇豆干等豆類製品作為供品。消基會今(7)日公布最新調查結果,發現市面上有近2成5的黃色大豆干含有工業色素。也有2成豆干添加過量的防腐劑苯甲酸,不符合衛生署的規定。

市面上可購買到的黃色大豆干,其外表呈現的黃色並不是原來的顏色,而是經過添加著色劑的效果,大多是使用合法的食用黃色4號或是食用黃色5號。為了解製作豆干的業者是否過度添加防腐劑或是違法添加殺菌劑,消基會於今年6月在雙北市的傳統市場與黃昏市場等販售通路進行採樣,針對市面上販售的黃色大豆干進行殺菌劑(過氧化氫)、著色劑以及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與去水醋酸)的檢測。

調查結果顯示,20件樣品中有1件檢出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不符合規定。根據科學證據,若長期食用含過氧化氫的食物,除了影響身體健康外,甚至有致癌的可能。

在食用色素的檢驗上,有5件、達2成5的樣品違法添加工業色素皂黃。皂黃並非合法的食品添加物,而是一種工業色素,若常常食用添加皂黃的食品,可能會引起肝臟細胞損害。

另外,防腐劑的檢驗結果中,有9件樣品檢出防腐劑苯甲酸,其中有4件添加過量防腐劑,不符合衛生署規定。食品中常用的防腐劑通常為苯甲酸、己二烯酸及去水醋酸,前兩種防腐劑進入人體後,大部分會藉由代謝排出體外;但去水醋酸屬於防腐劑中毒性較強的一種,若長期過量食入可能會有傷腎、傷肝的嚴重後果。

消基會指出,若業者於食品中添加違法添加物時,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次違反者,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另依同法第34條規定,「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8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罰金」。

對含有色素的加工食品,消基會也建議應避免過度食用,有過敏體質的消費者及兒童也應盡量避免食用外表顏色鮮麗的食物,以免影響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