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美國職業籃球NBA球星林書豪是美國人,不過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今(6)日指出,依照中華民國的《國籍法》規定,如果父母具有中華民國籍,子女也就具有中華民國籍,他說:「林書豪當然就是中華民國國民,一點疑問都沒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提案修法,以後想要登記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必須出生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年滿40歲,持續居住6個月以上而且也設籍也要達15年以上的選舉人。
台聯立委黃文玲當場問簡太郎,林書豪是哪裡人?簡太郎回答,林書豪的父母都具中華民國籍,因此他出生就有中華民國籍,除非他放棄中華民國籍。他說:「但我們資料沒有他放棄中華民國籍」,簡太郎也強調,取得美國籍不必放棄中華民國籍。
黃文玲又問,林書豪從小在美國出生、長大,他適合在台灣參選總統、副總統職務嗎?她說,即使林書豪放棄美國籍,當台美有利益衝突,林書豪對台灣的認同度、忠誠度是否都足夠,足以擔當總統、副總統這樣重大的職務?
簡太郎回答說,如果林書豪有意參選中華民國總統,只要放棄美國籍即可回台參選。不過他認為,若林書豪有心回台當中華民國總統,就不會長居在海外,會回來設戶籍,取得這裡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