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忍受合法婚姻卻要定期分離的痛苦,數對台藏聯姻的夫妻今(9)日上午在民間團體及立委陳潔如、田秋堇的陪同下前往行政院陳情,要求外交部取消在藏人簽證註記「不得改辦居留」的規定,讓藏人配偶可以在台長期居留。丈夫是西藏人的蔡詠晴表示,她丈夫每半年就必須離境重辦入境簽證,每次都要花上6萬元的費用,對他們的經濟是沉重負擔。行政院派員聽取陳情後承諾,將在1個月內對這些藏人配偶的居留問題進行跨部會的研議。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上午在陳潔如、田秋堇的陪同下,帶著台藏聯姻的夫妻前往政院陳情。在母親節前夕,這些藏人的台籍妻子希望過一個不再哭泣的母親節,他們要求外交部能夠取消在藏人簽證註記的規定,讓藏人配偶可以辦理長期居留,不要繼續忍受夫妻分離之苦,小孩也能天天看見爸爸。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成員鄭小塔表示,由於外交部在這些辦理依親簽證的藏人丈夫簽證上註記「不得改辦居留」,導致內政部移民署得以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拒絕給予藏人配偶居留證,這些夫妻只能忍受每半年的分離,相關費用對這些家庭的經濟是沉重負擔,藏人配偶在台也無法工作、沒有健保。

丈夫還在印度等待入境手續辦妥的台籍妻子小涵(化名)用顫抖的手拿著講稿,聲淚俱下述說自己的心聲。她表示,自己因為丈夫個性單純良善而嫁給他,沒想到,合法的婚姻卻被政府如此對待,她不懂自己做錯什麼事?也不知道夫妻的未來在哪?眼看丈夫必須這樣進進出出,她擔心一輩子都要忍受這種處境,她更擔心有一天丈夫去印度就此一去不回。

蔡詠晴和藏人丈夫慈仁(CHUNDUP)結婚3年,小孩已經2歲,但慈仁每半年就要離境回到印度,只因為簽證被外交部註記「不得改辦居留」。慈仁說,自己在台灣不能工作賺錢,妻子詠晴也因為照顧小孩而只能在家兼職,每半年離境要花6萬元的手續費和旅費,對他們來說,是非常沉重的負擔。

慈仁指出,在很多國家的國民與外國人結婚,其配偶就能取得居留,也可以合法工作,然而,台灣卻因為不承認西藏流亡政府發給藏人的黃皮書(IC卡),進而讓合法結婚的藏人配偶不能辦理長期居留,台灣對人權的保障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他透露,目前遇到類似問題的台藏家庭大概有10幾對,希望台灣政府能夠讓他們夫妻永久團聚。

民間團體以行動劇呈現官員拒絕給予藏人配偶居留簽證,導致台藏聯姻家庭必須忍受夫妻分離之苦。圖片:楊宗興/攝   

民間團體以行動劇呈現官員拒絕給予藏人配偶居留簽證,導致台藏聯姻家庭必須忍受夫妻分離之苦。圖片來源:楊宗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