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今(3)日下午4時20分左右接獲消防局的通報,得知中和區環河路、中原街口的工地,發生勞工被重物撞擊受傷的意外,勞檢處隨即派員至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的原因;目前要求事業單位停工外,亦要求其將後續改善的情形陳報勞檢處核備。

勞動檢查處說,初步發現事故發生的當時,遠雄營造(股)公司之承攬人同豐營造工程(股)公司,正從事工地鋼板吊運的作業,作業時現場主管吳彥彬(38歲)在一旁監督作業進行,惟當起重機(吊卡車)將鋼板吊起並移動至預定的位置時,疑似因起重機之吊鉤防脫裝置損壞,造成吊鏈自吊鉤脫離,當場砸中在一旁監督的吳員,經緊急送往署立雙和醫院急救,目前呈現腦死狀態。

勞動檢查處表示,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及第92規定,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應設有防止吊舉物脫落之裝置,且應於運轉時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否則一旦疏忽,將造成不幸的事件發生;勞檢處針對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規定的事項,除要求事業單位停工外,亦要求其將後續改善情形陳報勞檢處核備,否則最高將處15萬元罰鍰。

此外,有關雇主未做好安全的設備,或採取適當措施致勞工發生職災死亡一事,未來如經調查屬實,因已涉及勞工安全衛生法第31條的刑事責任,將移送地檢署偵辦;另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亦將協助勞工的家屬,處理後續職災慰助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