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奧運將禁止觀眾把拍到的照片、影像及錄音上傳到網路,例如臉書、推特、Youtube。主辦單位宣稱這是為了保障已付費的媒體,但也承認不易控管;意即,只要不作商業用途,主辦單位會睜隻眼閉隻眼。

倫敦奧運7月27日開場,籌備會在門票須知上記載,觀眾所拍到的照片、影像及錄音,只能供私人使用,不得公開播放,包括禁止在社交網站及網路等公布。

《中央社》25日自倫敦報導,倫敦奧運發言人說,他們能了解觀眾希望在社網

站上分享在奧運拍攝到的照片,也不打算阻止他們這麼做;不過如果張貼照片、影像或錄音有商業目的,將會被阻止。

倫敦奧運籌備會副主任米爾茲(Keith Mills)坦承,「我們活在1個網路世界,我們很難防堵觀眾到網路上傳照片」,但會盡力保護媒體的權利。

米爾茲說,媒體轉播權已經賣出,現在網路已改變世界,每天很多人在臉書上下載和上傳照片、影像;而且諸如馬拉松、自行車或鐵人三項等比賽,不是集中在

1個場館進行,很難控制觀賽的民眾。

報導說,除了觀眾,倫敦奧運籌備會也對7萬名志工嚴格限制,不僅不得在網路上公布他們在奧運期間擔任的工作內容、地點,也不可以上傳運動員、代表團及到場觀賽名人的照片,臉書、推特等社交網路更是嚴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