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羅福助被判刑4年確定,今日上午10點未準時報到入監,台北地檢署執行檢察官將簽發拘票抓人,並且不排除傍晚就發布通緝,時效18年,直到2030年12月,也就是羅福助87歲前。

羅福助3月28日被最高法院以炒作桂宏股票等案判刑4年,併科罰金600萬元確定。隔天,他就擺脫檢警調的監控,一般認為可能已潛逃出境。

羅福助1984年曾被提報為一清專案掃黑對象,關過1300多天;2002年6月,又因涉及桂宏炒股等案,被法院裁押近4個月。除了桂宏案判決確定必須入獄服刑,另涉吉祥全炒股、大香山濫墾案和嗆檢座生子沒屁眼等3大案未決。

昨日,他的兒子、現任羅明才說,他連父親的電話都打不通,因此「無可奉告」。至於有傳聞指稱羅福助人在上海,羅明才說是「以訛傳訛」。

至於,萬一羅福助沒有如期向檢方報到,羅明才說:「一切依法辦理。」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