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3年前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人權2公約)並將其規定在國內逐步法制化後,總統府今(20)日發表中華民國首份「國家人權報告」,總統馬英九說,這將是中華民國國內人權保障與國際社會接軌的第一步,但人權概念會隨著時代進步,未來政府也會持續努力,落實人權保障。

馬英九表示,聯合國在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變成有拘束力的文件,而2009年12月2公約已成為國內法並正式生效。

馬英九指出,各國對人權的要求不盡一致,他希望能先建立機制與規範,未來還需要繼續努力的包括完成所有法規清查,以符合2項國際公約的規定,並以提升人權的角度實現2項公約。

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的副總統蕭萬長今天所提出的國內人權告共有3本,包括共同核心文件、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條約個別文件。蕭萬長說,這份報告歷經1年的密集開會與討論,也廣泛傾聽民眾的聲音,希望保障與維護國人的基本人權,創造更公義幸福的生活環境。

今天公布的中華民國「國家人權報告」分3冊、全文共200多頁,超過30萬字,內容包括生命及其他基本人權的保障、墮胎的討論、職場性別比例、身心障礙者勞動力狀況、外勞權益維護等。

馬英九指出,2公約是最重要的國際人權法典之一,雖然中華民國在1971年就已經退出聯合國,但為落實人權治國的理念,提升人權水準,並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於2009年4月22日公布2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2月10日施行,但台灣於5月14日所簽署的2公約批准書送聯合國秘書處存放至今,迄未獲接受。但馬英九指出,儘管如此,總統府還是在2010年12月10日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並逐步將2公約內的規定修成國內法的一部份。

該報告於今天發表後,預定將花3個月的時間翻譯為英文,並辦理國際審查會,邀請各人權學者專家檢視我國的人權報告,使國際間知道台灣的人權現況與未來要努力的人權方向。未來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也將定期發表特別研究報告,歡迎民間團體、學者專家提供意見,讓台灣的人權保障水準和國際社會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