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廣告中刊登獲政府首長頒獎表揚的不相干情事,意圖魚目混珠,製造建案是獲政府首長背書掛保證的行為,此舉已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委員今(19)日在高雄市舉辦「不動產廣告行為規範宣導」說明會,呼籲消費大眾以消費者觀點,自審廣告內容,廣告前善盡相關查證、考量建商廣告內容履行的可能性。

公平會視察何彥蓉表示,建案廣告陷阱多,她舉例說,建商廣告聲稱推出300戶,戶戶可享私人溫泉,實際卻每天整體進水量只能供應30戶;有廣告讓人誤認有專屬室內游泳池,結果是大違建被拆除;有廣告稱建物可觀山觀海,實際上是低層樓看不到;有廣告稱只要交付30萬元訂金,可獲贈免費裝潢,實際卻只限廣告戶一戶,且早己售出,後續仍以此為賣點,凡此種種都是誤導消費者。

最經典的違規案例,曾有建商將獲副總統頒獎表揚的事,勾串在不相干的建案廣告中,宣稱有副總統掛保證,此舉是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除此,也有建案誇大夜間照明,實際卻是螢光貼紙,而建地廣告位置圖標示在大路口,一到現場卻發現是在巷道內。

委員蔡蕙安說,不動產交易金額大,廣告不實、銷售行為不當,嚴重損及消費者權益。他呼籲建商業者多了解法令,自律交易秩序。

公平會科員邱子慈表示,建商未告知購屋人,土地所有人須受土地重劃用地限制,及負擔重劃費用等重要交易資訊,即屬欺罔行為。

內政部視察蘇貴香說,去年5月起建商所提供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明載履約保證金及屋簷雨遮不計價條款,否則依消費保護法將處以6萬元至159萬金罰鍰,並得連續罰且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