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都更案爭議,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決定提案連署,針對都市更新條例中採多數決強制居民參與都更、政府機關代為執行強拆等問題是否牴觸憲法,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依立委現有總額1/3以上連署,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疑義者,得聲請釋憲。呂學樟說,一旦連署通過門檻後,就聲請釋憲。

呂學樟表示,當初修都更條例時,原本是為了幫有二次住宅需求的居民都更,但文林苑都更案中的王家是獨立住戶,牽涉私人財產權,執行機關也有問題,當初修法不夠完備,所以提案連署聲請釋憲,作為日後修法的依據。

據釋憲案連署書指出,都更條例賦予建商經法定程序及比例表決機制,強制合併相鄰土地、建物等參與都更;僅有多數決原則,無保護少數人制度,違反憲法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及人民受有生存權、工作權與財產權的保障。而都更設計的展覽、公聽會等程序,由建商發動;允許都更案未獲全部住戶同意,建商就可申請取得建照,提前預售;不願參與都更的人,政府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徙的義務等,都牴觸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

連署書還載明,法律明文規定都更須符合公共利益,但以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之名,讓私人事業取得土地徵收特許權,可能違反憲法為增進公共利益的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