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長邱文達今(3)日在新聞局召開記者會宣布,二代健保的實施日期經行政院長陳冲指示將於明(102)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並採4.91%的費率(目前為5.17%),逐年檢討調整,至於補充費率的部份仍依法為2%,衛生署將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相關法規修訂,在明年上路前將召開1千場的說明會加強宣導。

行政院下午3點召開「二代健保實施說明記者會」,由新聞局長楊永明、衛生署長邱文達、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長戴桂英和財政部次長曾銘宗出席。

邱文達表示,陳冲在聽取衛生署的簡報後獲致4點重要結論包括:一、102年1月1日實施二代健保;二、健保局將以4.91%的費率做為建議方案,提兩會聯席會討論,如有共識,衛生署將依規定報行政院,依法核定,以趕上二代健保的正式施行日期。三、為解決地方政府就健保費補助款的預算編列問題,行政院傾向將與健保補助款負擔有關27、28、35共3個條文,提前實施,即原由地方負擔的健保費從101年下半年起,即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至於原先積欠健保款的縣市也已提出還款計劃因應;四、由於99年4月1日政府曾將健保費率由4.55%調高至5.17%,當時對因費率調整而增加負擔的相對弱勢保險對象,由政府予以保費差額補助將持續至二代健保實施日為止。

戴桂英表示,如果二代健保自明年1月起採用4.91%的健保費率,不含1至3個月的安全準備,則可以在105年以前維持健保的財務平衡,但該費率還是得依「收支連動、財務平衡」的原則,每年由全民健康保險會(健保會)審議調整費率。

而衛生署也必須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二代健保37項法規修訂,但就保費收取,尤其是補充保費收取之執行面細節,仍須在明年元月實施二代健保前,對民眾加強宣導與酌留扣費義務人扣款之規劃與作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