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大學及台師大等學校,遭人檢舉有教授等教職員以假發票核銷研究經費,並用於購買3C產品、禮券等,台北地檢署訊問後諭令5名教授交保。

包括台大生化科學研究所副教授果伽蘭、台大物理治療學系助理教授簡盟月、台大會計學系助理教授曾智揚、台師大餐旅管理研究所教授孫瑜華、台師大地球科學系教授簡芳菁,分遭檢察官諭令新台幣2萬元到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政大表示,對個案情況不了解,檢調來搜索,有知會學校,校方先前即呼籲教授要據實核銷經費,拒絕不當利益;台灣大學表示,尊重司法調查;台師大說,對個案情況不了解,校方已要求教授要據實核銷。

全案起於檢調接獲線報,指北部多所國立大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與系所辦公室助理等人員涉嫌趁向學校、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農業委員會等單位申請研究經費,以不實發票詐領研究補助款,共計新台幣430多萬元。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維今天指揮160名台北市調處幹員,兵分28路搜索涉案教授、助教等人住處,並以被告身分約談22名教授、助理教授等教職員,同時傳喚20多名研究助理作證。

檢調專案小組查出,涉案的教職人員主要為理工、醫學及生化等相關科系,他們在96至100年間向國科會、農委會、衛生署等單位申請核撥補助專案研究計畫經費,再透過廠商開立不實發票核銷經費,每人不實核銷詐領經費金額達數萬到數十萬元不等,最高達90萬元。

檢調認為,這些教職人員在校內負責教學、研究等工作,向國科會、國家衛生管理委員會申請核撥補助專案研究計畫經費,並在研究計畫進行中負責所需相關器材採購工作,均屬依據法令執行公務人員,因此已涉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