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昨(22)日會見胡錦濤時提到,兩岸是以「一國兩區」為概念不是國與國關係,針對這種說法,行政院長陳冲今(23)日表示,一國兩區的講法,「跟原來我們的理解是一樣的」,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中有相關規定,這是為什麼有《兩岸關係條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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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伯雄昨天是在北京與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會談時提到「一國兩區」,他說台灣推動兩岸關係的依據,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這是以「一國兩區」的概念作為法理基礎,這足以說明兩岸是特殊關係,不是國與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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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備詢前,媒體問他對「一國兩區」的看法,他回答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中有明定,中華民國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個區域,所以吳伯雄的說法只是重複憲法上已經規定的內容而已。
當媒體詢問政府是否接受「一國兩區」這4個字?陳冲則沒有正面回應,他反問媒體,「如果用4個字表達,你看有沒有更好的表達方法?」
同一時間,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指出,「一國兩區」是比較簡化的說法,完整來講,一國是指中華民國,兩區則是台灣地區跟大陸地區,這個用語及法律符合憲法規定,20多年來,這個用語及法律歷經3任總統都沒有改變。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明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